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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场推进会在泰州召开
发布时间 2018-07-06   稿件来源   浏览次数:   [ ]
  6月25-26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场推进会在泰州市召开。会议组织观摩了泰州市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和清产核资现场,交流了各地“三资”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情况。省农委杨时云主任、省纪委陈志扬常委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省农委祝保平副主任主持会议,泰州市政府陈明冠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致辞,省纪委驻省农委纪检组谢国华组长、泰州市纪委汤成快书记出席会议。各市农工办(南京市、镇江市农委)分管负责人、业务处长以及部分县级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纪委、财政厅、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
  杨时云指出,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农经部门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根据省农委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资金监管不严、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少数地区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大,进展不够快。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杨时云强调,做好新时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要积极借鉴泰州经验,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有效监督,努力做到“三个构建,三个提升”。一要构建新的技术框架,提升“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借助会计电算化手段,将村级财务信息直接推送至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并实现与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阳光扶贫系统的有机融合。二要构建新的制度框架,提升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着力强化制度的规范性作用,重点建立健全会计科目设置、财务预决算、收支管理、产权交易制度四项制度,推进农村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三要构建新的组织框架,提升会计核算专业化水平。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优化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模式,可以推行会计师事务所代理,也可以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原则上至少选择1个乡(镇),整建制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第三方代理”试点工作。
  杨时云要求,各级农经部门要立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增强担当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配合,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认真梳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积极展开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不断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陈志扬指出,要认真学习借鉴泰州市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面的创新做法,进一步拓宽思路、完善举措、指导实践,努力把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向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基层治理和基层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是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支撑。各地各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在着力深化管理创新上下真功夫大功夫。要不断完善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以清产核资为基础、以资产资源“阳光交易”为重点、以信息监管平台为载体的“三资”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级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核算制度,结合实际创新村级财务核算模式。持续加强“阳光扶贫”监管平台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融合互通,尽快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结合省委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创新成果、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三要强化责任落实,为推动“三资”管理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大局,把加强和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履职担当,推动责任落实,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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